原办理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因为某些原因现在反悔了,可以撤销声明书公证吗?
此问题中主要涉及到有两个方面:一、公证处撤销公证书;二、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反悔。
对于已经出具的公证书,按《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处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应该是不可以翻悔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指出:“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根据这一规定,除非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事由,公证处不应该再办理该类撤销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