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与某房屋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进行了一半,王先生发现房屋因装修产生较大裂缝,并且装饰材料都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之后,双方产生纠纷。为此,王先生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向公证员进行咨询。
在了解王先生的问题后,公证员让他先向房产质量鉴定公司申请房屋质量鉴定。随后,公证员、房屋鉴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王先生一同来到王先生的房屋内,由鉴定公司人员现场鉴定。同时,公证员对鉴定过程进行了现场拍照以及摄像的证据保全公证。几天后,公证员向王先生出具了证据保全公证书,房产质量鉴定报告也已出具。
近日,王先生在诉讼中取得胜利,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案例源自:法制网)
从案例中我们看到了证据保全的重要性,那么除了文中简述的过程外,具体的证据保全公证要怎么办理呢?
现场现状类保全证据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②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与所申办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如涉及需另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事项进行评估、测绘、检测、勘验、技术鉴定的,需提供该专业机构或相关技术人员的如下资料:
1、专业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该专业机构具备专业技术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如该资质证明可通过网络核验可提供复印件);
3、该专业机构给其指派的工作人员的委托书原件;
4、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