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税务机关为其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户口本;
2、申请人为法人(企业)的,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务登记证》
4、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机构要求的材料会有所差别,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机构。)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我处受理以下情况的公证申请:
1、申请人是在公证地区所在地登记注册的法人。
2、被证明文书为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3、外地公司在公证处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证》公证,需提供该公司在公证处所在地办事处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