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君
2020-01-03 14:55:44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
一、如无相反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股权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股东转让股权,属于基于股东身份而实施的商事行为,如属于对价转让,受让人无该转让是否经转让人配偶同意的注意义务。
三、对股权的对价处分,并不存在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相冲突的问题,股权的处分遵循的是特别商法思维,而《婚姻法》中的共同处分规定是一般的民法思维。
四、故一般情况下,有偿转让股权不需要经配偶同意;在无偿转让和显著低价转让时,宜征询配偶意见。